原标题:河南计生条例修改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来自河南官方的河南消息称,3日,计生该省计生条例正式通过修改,条例提倡官方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
当日,妻生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育两决定》。其中,个女《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河南”
据知,计生原条例十五条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条例提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修改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妻生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育两;(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个女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河南。
条例第十五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同时,条例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河南官方表示,此番条例的修改,系贯彻落实好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等相关精神,及结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该省人口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维护群众的生育权利。(完)
【编辑:黄钰涵】 (黄钰涵)